当前位置: 首页 > 旅院新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05、06级学生07学年缴费须知

发布时间:2007-07-05    人气:

2007学年学生缴费须知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优秀高职院校,学院的各项收费内容及收费标准符合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1999)247号、(2002)152号、(2006)124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将2007学年学生的有关缴费事项说明如下:

一、为方便学生安全、及时缴纳学费、住宿费、代管费等,学院安装了与杭州市建设银行高新支行 链接的收费管理系统,系统从200781日起开通收费。同学们凭学号,采用以下几种方式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

1、 省内  学生的缴费方法:

(1)、同学们 凭学号 ,到建设银行全省各地储蓄网点的柜台用现金缴纳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缴费时须告知 本人的学号(学生证上号码)及学院的编码18012 ,并在报到时将缴款凭单带到学院,以便查询。

    具体操作方法:如××同学去某个建设银行网点缴费,第一步,告知柜台工作人员你要缴纳学费等费用;第二步,告知学院的代码18012及学院的名称;第三步,提供缴费学生的学号并说明是否全额缴费;第四步,在核对缴费学生的姓名及确认缴费金额后缴费;第五步,索取银行缴费回单并妥善保存。通过银行系统缴费成功的学生,学院财务处会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将收费发票发放至每个班级,由班主任转发给学生。

(2)、杭州市区 的学生在缴费期间遇到银行网络不畅通等情况时,可采取填写现金缴款单 的方法缴纳学费等费用。现金缴款单的填写方法见图1所示。

    注意事项: A、当天日期、交款单位、收款单位、款项来源、帐号、开户银行、大小写金额为必填项目。 B、交款单位的填写必须是学生本人的姓名和学号,不能填写家长的姓名否则无法查询缴费人。 C、收款单位全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开户银行全称:杭州市建行高新支行;帐号:330616735010020705191。 D、缴费学生开学后需将银行现金交款回单带到学院财务处换取收费发票,以确认该学生已缴清费用。

2 、省外  的学生可在当地建设银行各储蓄网点将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按收费标准电汇至学院的缴费帐户。电汇缴费的注意事项与1-(2)现金缴款单缴费方法的注意事项完全相同。电汇缴费填写项目如图2所示。(各地电汇单可能有所不同,只需填全提示项目既可)

3、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用以上方法缴费的同学,可到学院财务处刷卡(或现金)缴费。学院财务处装有建行刷卡机,可以 用建设银行的“借记卡”刷卡缴费 (必须为建行借记卡,建行信用卡及其他银行卡不能使用)。

二、按时、按规定标准缴纳学费等费用是每一位同学完成学业的前提条件。请各位学生按照各自专业的收费标准,在开学报到前通过以上方式一次性缴纳2007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

    请家长和同学们积极配合,及时缴费。如有不清楚之处请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学院财务处:0571-82838080    0571-82838005    0571-56090274(吕老师)

    经办银行:  0571-88862881 、88923257、88866592 、88861441

附件:2005-2006级学生缴费项目及标准.doc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