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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提出“努力把浙旅职院建设成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发布时间:2010-12-04    人气: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进一步加快浙江省旅游业发展,推动旅游经济强省建设,近日省政府正式下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0〕56号)。
    《意见》明确了新时期旅游业发展思路,进一步确立了旅游业在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定位,并提出要优化旅游业发展区域布局,推进旅游业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倡导新的旅游方式,加快旅游改革步伐,积极落实旅游业各项支持政策,提高旅游业服务水平。
    《意见》第八部分“提高旅游业服务水平”第二十七条明确提出“建立与旅游经济强省相适应的旅游人才培育体系,加快旅游院校发展,加强旅游专业建设,提高旅游教育水平,努力把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建设成国家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制订中长期旅游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加强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培养,努力建立一支职业经理人队伍。建立和完善旅游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提高导游人员专业素质。规范旅游从业人员管理,完善旅游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探索旅游企业岗位培训、职业资格与薪酬相衔接机制。加强旅游企业和导游人员行业自律和从业行为的监管,提升旅游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
    当前,学院正处在建设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的重要历史时期,省政府《意见》的出台既代表了省政府对学院的亲切关怀,也是对学院的鼓励鞭策。因此,学院将在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的基础上,将《意见》与学院“十二五”规划相结合,与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方案相结合,努力在新的起点上争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
(供稿 韩昱  编辑 韩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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